从波罗的海到太平洋

走了许多路,还是走向你

顺手捞人(四)

白令真的不太喜欢奚平。

他和周楹认识的时间比奚平久,在周楹连无渡海和金平城都分不清的时候,他的人生就已经和周楹纠缠不清了,何其早,何其不由人。

周楹当时自己都没多大,无渡海底不见天日,起风的时候尚且有群魔乱舞,无风的时候就连一丝声音都无。无渡海像一张漆黑的大嘴,被天道暂时卡住,只好反复咀嚼其中的魔与鬼,在里面挣扎着的东西,连魂魄都是残缺的。

白令出生在这里,没见过外面的天日。修士们来去匆匆,懒得给他一个多余的眼神,相比而言,洞窟里的群魔才是最要命的东西。他原本应该不辨好歹,但不知怎么的,他一看见那些流汤的鬼影,和他不知道算哪门子的生父,就下意识地觉得绝望。

他眉心唇舌都冻住了,索性一句话都不说,在天生地长的不幸中一直沉寂下去,直到与无渡海共朽。

一颗连心魔都没说动的心,何以被周家年幼的金枝玉叶多看了几眼,就把自己托付出去了呢?

白令很少有想不清楚的事情。

周楹从来不做多余的事,也许是知道自己用得着他,也许是可怜他。顶级灵感的眼睛能够穿过日月春秋,大概也看得见日后深得入骨的一段因果。

周楹刚被拖到无渡海底的时候脸上永远没有喜怒,像是魂还逗留在金平城,一时之间跟不过来。他的眼睛总是看着很远的地方,却很少落在什么上面,像一尊小小的白玉雕像。

周楹是整个无渡海底最白的物件一一群魔不必说,个个漆黑欲滴,唯独他除了眉目和鬓角,一切都又浅又淡,衣服上的金线黯黯的,走动间有龙和祥云流过。一双袖子里拢着无渡海底没有的香气一一这香并不随风飘散,走近了才能闻到,也是沉沉的,落在三步之内,和人一样贵重。

白令第一次贴在那袖子里,就是周楹带他走的时候。

他并没有太多喜悦,因为他不觉得自己配。从前不敢妄想,眼下一朝悉数交付到自己手里,他握着满手珍宝,比守财奴还哆嗦,只想把自己连肝胆都交给周楹。

他自觉是个纸人,哪怕周楹把他生火暖手他也心甘情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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